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  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7、符合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条件。

二 贷款利率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而实行不同档次的利率,具体利率档次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目前执行的贷款年利率首套房5年(含)以下为4.0%;5年以上为4.5%。

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首付不低于房价50%)

三 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贷款额度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额度=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35%*12*贷款年限

(1)按“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及其配偶须正常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中的“月工资”是指按照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和当月或上月稳定的月工资收入的基数,取低舍高。

2、贷款额度必须在购买住房总价款减去首付款以内。

3、月还款额不得超过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总额的50%。

商品房的总价款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价格;二手房的总价款为:《契税完税证》上的计税金额。

(二)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

特别提示: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也可通过“长垣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窗口,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


咨询电话:8892599   886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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